公職類
地政士/不動產/記帳士

國營事業

 

財稅行政普考/四等


考試資訊:
  1. 報名日期98 / 04 / 07 ∼ 04 / 16 受理網路及通訊報名。

  2. 考試日期98 / 07 / 09 ∼ 07 / 13 舉行考試。
    分為台北、台中、高雄、台東,共四個考區同時舉行考試。
    考試計劃表

  3. 相關訓練: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 條第1 項規定: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者,按錄取類、科,接受訓練,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,發給證書,分發任用。

  4. 保留資格:對保留錄取資格之限制,亦大幅度放寬,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,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,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,其事由及保留年限為:
    (1)服兵役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。
    (2)進修碩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;進修博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。   
    (3)疾病、懷孕、生產、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。

  5. 應考資格: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18 歲,具有下表所定應考資格者,得應本考試。
    (1)具有高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。
    (2)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    (3)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。
    (4)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
考試科目:考古題

普通科目
國文
公文20% 採申論式試題
作文60% 採申論式試題
測驗20% 選擇題
法學知識與英文
憲法30% 選擇題
法學緒論30% 選擇題
  英文40% 選擇題

專業科目

會計學概要

申論題及選擇題

財政學概要

申論題及選擇題

稅務法規概要 申論題及選擇題
民法概要 申論題及選擇題

及格標準: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七條規定: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,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。 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,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,均不予錄取。缺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
錄取後待遇月薪40,000元以上!

開課資訊:

財稅行政
普考 / 四等

國文

英文

法學知識

財政學

會計學

民法

稅務法規

7

10

12+7

12

15

12

12

 
特價:

財稅行政
普考 / 四等

定價

DVD網路特價

授課期限

38,800

34,800

98/7/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