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職類
地政士/不動產/記帳士

國營事業

 

地政初考/五等


基本介紹:

為何要考地政?

(1)福利薪資佳
薪資:起薪高,且調薪幅度高。除基本起薪外,另享其他加給。
保險:公保、健保。
生活津貼:子女教育補助費、交通補助費、婚喪生育補助等。
獎金:考績獎金、年終獎金最少1.5個月等。
假期:週休二日、國定假期、年休假、事、病、婚、喪、產假等。
退休制度:優渥的退休金制度,讓您成為銀髮樂活族,過著輕鬆、簡單、閒適的生活。

(2)競爭者少,相對錄取率高
一般行政的準備門檻較低,且不挑科系,因此報考者眾,每年平均錄取率皆在5%上下,近年因為投考公職者激增,因此錄取率直線下降。 但對土地行政有興趣的人很少,因此報考競爭者少、相對錄取率便提高,約在19%左右。只要肯讀,出線機率較一般行政高出許多。

(3)正式就任後,轉調空間大
正式分發後,如果不喜歡該單位職務,欲轉調,必須注意地政類可轉調行政類,但是行政類不可轉調地政類。因此考地政的轉調空間較大、限制較少,比較容易轉調到心目中的理想單位或職務。

(4)可利用公餘時間充實專業
證照是個人專業的證明,且政府非常鼓勵公務人員進修學習,可利用公餘時間繼續準備其他與地政、不動產相關的證照考試(如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、不動產估價師等等),提升個人專業水準、施展抱負。甚至利用公務之便與私人機關多所接觸,建立良好人脈關係,在退休之後亦有可能至私人機構任職。

考試資訊:

  1. 報名日期97 / 12 / 01 ∼ 12 / 10 受理網路及通訊報名。

  2. 考試日期98 / 02 / 21 ∼ 02 / 22 舉行考試。
    分為台北、台中、高雄、台東,共四個考區同時舉行考試。(考試計劃表

  3. 相關訓練: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 條第1 項規定: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者,按錄取類、科,接受訓練,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,發給證書,分發任用。

  4. 保留資格:對保留錄取資格之限制,亦大幅度放寬,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,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,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,其事由及保留年限為:
    (1)服兵役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。
    (2)進修碩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;進修博士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。   
    (3)疾病、懷孕、生產、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,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。

  5. 應考資格:中華民國18歲以上國民即可報考。

 

考試科目:考古題

普通科目
國文
公文20% 採申論式試題
作文60% 採申論式試題
測驗20% 選擇題
公民與英文
公民70% 選擇題
英文30% 選擇題
專業科目
土地行政大意
選擇題
土地法大意
選擇題

及格標準: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七條規定: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,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。 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,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,均不予錄取。缺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

開課資訊:

地政
初考 / 五等

國文

英文

公民

土地行政大意

土地法大意

7

10

6

16

8


特價:

地政
初考 / 五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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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期限

27,800

26,800

98/1/18